2012年北京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 编辑:明心见性网 - 672012年北京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只有前10%的美国高收入群体实现了财富净增加,后25%低收入人群的财富缩水高达37%。
完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的建议 社会经济数字化的大趋势下,平台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这一方面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我们要珍惜这一形势。对用户知情和授权的安排,充分体现了我的数据我做主的原则,同时为众多数据需求方提供了一个光明正大获取用户数据的途径,有利于解决当前数据交易中的灰色产业链问题。
如何完善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监管成为现阶段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第四阶段:线上线下全场景覆盖。这是在网上交易时由于个人支付工具不足产生的新业态。其中,信息技术在传统金融机构的运用比较好分辨,平台公司、数据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是否为金融科技业务较难辨别。平台金融科技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其自身的风险,如垄断风险和伦理风险。
伦理问题个人数据安全问题。其次,当金融科技公司介入多项金融业务的多项节点时,对其监管需要有一个机构统筹推动和协调,国际上最常见的是中央银行。第五,设立国家级的转型基金,为需要进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提供融资支持。
构建有金融资源充分参与、有流动性的碳交易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如果因为转型中的企业目前属于高碳行业而无法获得融资,则转型就很难发生,而大范围的转型失败将会导致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五是鼓励主权基金开展ESG投资,培育绿色投资管理机构。鼓励个人通过自愿减排、碳普惠等方式参与碳市场,将绿色出行、植树造林、节电节能等低碳行动转化为收益。
六是提高金融机构在对外投资中的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管理水平。第三,创新转型金融产品,满足不同转型路径的融资需求,比如,转型并购基金、转型贷款、转型债券、转型担保等。
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充分参与低碳、零碳建设,有效防范气候相关风险。碳市场和碳金融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发电行业成为首个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配额规模超过40亿吨/年,标志着我国碳市场正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金融科技 虽然近年来我国在金融科技支持绿色金融方面取得了快速进展,但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产生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 近年来,我国绿色保险的发展成果初步显现,但与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需求相比还有差距,需要在产品供给、保障覆盖广度和深度、风险数据积累、创新激励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
金融业如何把握碳中和带来的机遇 未来30年,以碳中和为目标的政策措施会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提升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从而为金融机构带来巨大机遇。建议尽快推出碳期货产品,发挥风险管理功能,建立规范的碳金融市场。四是创新激励机制,建议政府部门引导相关行业领域更多地运用保险市场机制进行风险管理,初期可通过为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及税收减免方式鼓励企业参保。人民银行已经表示将要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除此之外,还可以考虑将较低风险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在保持银行总体资产风险权重不变的前提下,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棕色资产风险权重。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作出了中国将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转型金融 在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大量高碳企业需要向低碳或零碳转型。
机构投资者 近年来,国内机构投资者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始积极探索ESG投资,逐步开展了相关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绿色保险相关数据积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管理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持。
但是,与碳中和目标的要求相比,我国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还面临着若干挑战。如通过确定合理的碳总量控制机制,使得碳价格与碳中和目标相一致,以引导所有企业(不仅是控排企业)积极减碳、进行低碳投资。马骏,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 来源:《中国金融》2021年第20期 进入专题: 碳中和 绿色金融 。建议参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按碳中和目标的要求以及对任何可持续目标无重大损害原则,在绿色信贷统计标准、绿色产业目录中剔除清洁煤炭等化石能源相关的高碳项目。有效管理碳交易可能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其他风险。近年来的一些初步实践表明,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可包括:建立气候相关风险的治理机制和管理框架,设置降低气候相关风险敞口的具体目标,完善投前、贷前风险评估,根据气候相关风险调整风险权重,完善投后、贷后的气候相关风险管理。
金融监管部门可牵头组织宏观层面相关风险分析以研判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并考虑逐步要求大中型金融机构披露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分析结果。积极发挥其股东的影响力,利用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推动被投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升ESG表现,督促其在重大经营决策中充分考量可持续要素。
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推动构建支持转型金融的框架。强化有偿配额及抵消机制设计,适时推动有偿且差异化的配额分配。
建立碳价稳定机制,防范在极端情况下碳价的大幅波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实现绿色金融业务数据报送管理、统计分析、业绩评价和风险监测。
从供给侧看,预期中的绿色金融政策包括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银行考核机制、环境信息披露要求、风险权重调整、绿色项目担保和贴息等,这些都将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收益率,从而激励这些机构提供更多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累计发行了约1.6万亿元绿色债券。商业银行 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3.92万亿元,我国绿色信贷的规模名列全球第一。鼓励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参与,适时允许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拓宽控排企业节能降碳资金来源。
因此,建议进一步拓展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运用,包括:运用金融科技对绿色资产进行识别、贴标和环境效益测算。在碳中和背景下,建议国内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气候相关风险重要性的认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环境气候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建立气候相关风险的治理机制和管理框架,完善投前、贷前气候相关风险评估和投后、贷后气候相关风险管理,强化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加快对碳风险对冲工具的研发。
可比性较高的风险披露能够优化市场透明度、提高市场效率、为后续的风险管理提供基础。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创新与碳足迹挂钩的绿色贷款、绿色理财产品,开发碳质押贷款、碳收益支持票据、碳交易财务顾问等创新产品和服务。
未来,在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界定标准的编制过程中,也应该强调同样的原则。推动构建新的碳市场监管机制,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构建交易所、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的共同监督机制。
二是指导金融机构对高碳资产敞口和主要资产碳足迹进行计算和披露。建议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制订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战略规划,强化治理机制建设。但是,对比碳中和的要求和可持续投资领域的国际最佳实践,国内许多机构投资者的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尚处于早期。第四,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包括提供用于开发清洁能源的土地资源、设置可再生能源消纳额度、实施补贴和税收减免、提供担保、推出碳减排支持金融工具等。
对气候相关风险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在碳中和背景下,转型风险可能成为重大的金融风险来源。
对此建议:加快拓展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并加快扩大全国碳市场的温室气体覆盖范围,将甲烷等纳入管控范围。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完善企业或个人客户绿色画像,提升客户识别与穿透能力,促进支持绿色低碳行为,推送绿色低碳理财产品。
建议外汇管理部门、主权基金和社保基金继续加大可持续投资的力度以引领社会资金参与,相关方式包括按可持续/ESG投资原则建立对投资标的和基金管理人的筛选机制等。金融机构应该强化对气候相关风险,尤其是转型风险的识别、量化、管理和披露。